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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辦會〔2025〕20號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的研究咨詢工作,我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第五屆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以下簡稱咨詢委員會)委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聘任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全面貫徹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質,愿意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實施以及會計國際合作與交流貢獻力量;
3.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成所交辦的工作任務,并得到所在單位的支持;
4.盡職盡責,履行相關的義務和職責;
5.具有良好的英語基礎,能夠閱讀英文材料,并具備一定的口語溝通能力和書面表達能力。
(二)專業勝任能力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政府部門、監管機構的人員應具有正處級及以上行政職務或擔任部門主要負責人,能夠聯系、協調、組織相關方面力量,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實施和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的研究工作提供支持。行業協會的人員比照此條件執行。
2.企業的人員應具備豐富的財務、會計實務工作和管理經驗,并在本單位擔任財會部門正職以上職務。
3.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人員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熟悉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在企業會計準則領域具有豐碩研究成果,能夠承擔企業會計準則項目的研究咨詢工作。
4.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人員應具有注冊會計師等執業資格,有從事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研究、咨詢、審計等相關服務的豐富經驗,在業界具有良好聲譽,并在本單位擔任合伙人或部門主要負責人。
5.長期參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相關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人員。
(三)其他。
現任財政部可持續披露準則咨詢專家、全國會計信息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咨詢專家、政府會計準則委員會咨詢專家、管理會計咨詢專家和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咨詢專家的人員不參與本次選聘。
二、咨詢委員會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主要權利。
1.參加咨詢委員會會議、有關工作會議以及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相關項目研討會或調研活動,并就會議討論的議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2.針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和實施,提出專業建議;
3.針對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結合我國國情,提出專業建議;
4.優先承接財政部有關企業會計準則課題的研究工作;
5.優先獲得財政部有關企業會計準則的研究資料和動態信息;
6.參加財政部組織的企業會計準則宣傳培訓工作;
7.優先申請擔任會計準則相關國際治理機制中的中方代表。
(二)主要義務。
1.按要求參加咨詢委員會會議、有關工作會議以及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項目研討會或調研活動;
2.針對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有關征求意見稿,按要求提交反饋意見;
3.針對國際財務報告會計準則研究項目,按時提交反饋意見;
4.按時完成所承擔的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課題,提交高質量報告;
5.宣傳和推動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及時反饋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建設和實施中的有關情況,并配合做好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設實施過程中的相關材料提供、調查研究等工作;
6.不得以咨詢委員會委員名義招攬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關的業務;
7.按要求承擔保密義務,并及時告知個人工作及聯系方式變動情況。
三、選聘程序
(一)自我推薦。有意受聘擔任第五屆咨詢委員會委員的人員,請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第五屆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委員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掃描件,職稱、學位、執業資格等證書掃描件,以及與企業會計準則相關的專業勝任能力證明材料。應聘者可登錄財政部網站(網址:http://www.mof.gov.cn)會計司子頻道或會計準則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ww.casc.org.cn)下載《申報表》電子版。
(二)所在單位審核。請應聘者所在單位予以審核把關,并在《申報表》中指定位置簽署意見并蓋章。同一單位申報人選原則上不超過兩人。
(三)提交材料。請應聘者將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的《申報表》word版、加蓋公章的掃描件以及上述(一)中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于2025年6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形式報送。
(四)審定聘任。我部將依據聘任條件,對應聘者進行嚴格審查,擇優聘任,任期3年。對受聘擔任咨詢委員會委員的人員,我部將采取適當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屆咨詢委員會委員,有意續聘的,也應當按要求重新填報《申報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審定。
(五)咨詢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咨詢委員會委員資格自動終止:
1.任期屆滿(自財政部公布咨詢委員會委員名單起3年)或本人辭任;
2.在任期內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出現其他違法違紀違規問題;
3.未能履行咨詢委員會委員的職責義務,未通過年度考評;
4.導致咨詢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其他情況。
聯系人:會計準則委員會聯絡處 牛乾宇 楊星月
聯系電話:010-68546369 010-68580743
電子郵件:lianluochu@casc.org.cn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二層
郵政編碼:100045
附件:第五屆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委員會委員申報表
財政部辦公廳
2025年5月20日